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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2/3/15
摘要: 2012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公告 广西 2012/3/15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对2012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提供配送和伴随服务的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经营企业积极参与。自行配送的国内生产企业或配送本企业产品的分公司、进口产品总代理也必须参加配送商遴选,经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后,作为2012年军区药材集中采购自行配送商,也可以委托中选的配送商配送,否则不能自行配送。不得委托非中选的经营企业代为送货和开具发票,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一、采购主体:广州军区(含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海南五省)31家医疗机构及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详见遴选文件)
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范围:
(一)医用耗材:心脏起搏器及部分介入产品;骨科内植入材料;心脏介入;普通介入耗材;神经内科及神经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眼科类耗材;护理类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耗材;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口腔科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消毒类产品;内分泌科使用耗材; 
(二)检验试剂:含专机专用试剂和试剂对应的定标液、质控液
三、报名条件:
 1、参加配送商遴选的经营企业,2011年度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纳税表为准);如企业变更名字,可根据变更前后的纳税表累计。
 2、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经营企业主体资质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应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配送属于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应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生产企业应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报名广州地区的低值耗材配送企业必须承诺免费为军区代储部份紧急用低值耗材至军区指定仓库。报名其他地区的配送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承诺。
四、采购周期:共12个月。
五、服务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六、配送商遴选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遴选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2年3月15日。
八、遴选文件获取流程和方式:
 1、遴选文件获取流程
(1)配送商登陆http://www.gdemed.cn/gzjq/ ,网上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服务机构审核到款情况
(3)配送商在注册系统下载遴选文件
 2、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 现场:企业代表至我公司现场购买
(2) 远程:以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无需传真汇款单,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用途必须准确填写注册时自动生成的参选企业序号;汇款企业名称与网上注册企业名称不相同的,请在注册系统明确说明。
九、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4月3日17:00。
十、中选配送商的公示时间具体见网上通知。
十一、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1、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联系方式
    地    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邮    编:  510110
    传    真:  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网    址:  http://gd.emedchina.cn
    业务联系人:黄小姐  020-22268929  王小姐   020-22268997 
    财务联系人:何小姐   020-22268966
    服务投诉电话:       020-22268923
 3、财务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201680729410001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