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培训会议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12]62号
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和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12〕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内卫发〔2008〕72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并于近期启动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为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解读。
2.讲解“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的编制要求。
3.讲解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的使用和网上信息填报及相关要求。
二、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8月27日。
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国宾北楼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拟参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血液净化类和通用高分子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一名。
四、其他事宜
1.会议不收取费用,参加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2.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请务必于8月22日前将参加人员回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yyhccg@163.com报名。鉴于会议的重要性,请各企业务必派人参加,会议签到时间2012年8月27日上午8:00至8:20,会议将于8:30准时进行,请参会人员提前抵达会场参会。
3.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参会人员登陆内蒙古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医用耗材实施细则、采购文件及操作帮助。
联 系 人:杨帆、 刘芳远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