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宜昌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根据宜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卫函〔2012〕121号)精神,现就宜昌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宜昌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宜昌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采购工作程序》(见附件)进行。
二、《备案采购申请表》由参加宜昌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不接受供应商的申请。
三、医疗机构递交《备案采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是2012年9月10日。
四、《备案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及填表说明。
宜昌市医用耗材集中备案采购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申请备案采购理由: |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产品描述或性能组成 | 生产企业 | 供应商 | 协商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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