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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缴纳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报名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7
摘要: 【广西】关于缴纳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报名费的通知 广西 2012/10/17

各投标企业: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全区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桂价格函〔2012500号)规定,2012年度广西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收费按投标企业在招标管理系统中关联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产品(组件)数量计算,每个产品(组件)收取报名费20元。由投标企业缴纳报名费,不交纳报名费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报价。

一、缴费方式

(一)各投标企业将报名费通过公对公转账或个人账户转账(含个人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号:4500 1604 5710 5250 0717

行:建行南宁桃源路西分理处

(二)在南宁市区内任一家建设银行填写现金交款单,在交款人一栏填写企业名称,款项来源一栏填写报名费,将现金存入采购服务中心的账户。

二、其它事项

(一)2012年1110日后,请各投标企业携带转款底单复印件或现金交款单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到采购服务中心三楼305室领取发票。以个人名义转账的发票只能开个人姓名。

(二)凡代交报名费或需要邮寄发票的企业(个人),请填写转款、邮寄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到邮箱gxyxzb305@163.com,以便核对,收费期截止后由服务中心统一邮寄。

(三)各投标企业按最新统计的投标品种数缴纳报名费(见附件1,统计截止时间20121016)。如在产品缴费期间投标产品(组件)数有变化的,按多退少补原则办理退款或补缴手续。

(四)收费时间:20121017日至20121030日。

(五)财务联系电话:0771-2801655830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