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卫生局关于报送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摘要: 兴化市卫生局关于报送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的通知 2012/6/20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泰州市卫生局泰卫传[2012]6号《关于报送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题活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和实施违规药品耗材经销商黑名单制度,泰州市卫生局将建立全市卫生系统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库。现将报送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汇总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如实填报“泰州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1、2)。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6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药品、耗材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卫生局纪监科,并将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文件名后发至d3232294@163.com。未如实报送相关信息或阻碍信息收集工作的,将查明原因,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兴化市卫生局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