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合同章的通知
摘要: 包头市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合同章的通知 2012/7/25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合同工作,加强备案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根据相关法规,对合同章要求具有如下内容:
一、必须有蒙文;
二、所刊名称应为本机构的法定名称;
三、药品采购合同的合同章须载有“药品采购合同专用章”的字样,医用耗材采购合同的合同章须载有“医用耗材采购合同专用章”的字样;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根据要求,于8月1日起启用规范的合同章。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