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生产商、投标企业:
现将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需要完善注册证名称和性能组成的产品,请各生产商于2012年8月7日前登陆“数据管理系统”,根据注册证在系统中详细填写产品的注册证名称和性能组成。
二、属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议价限价目录》的品种,部分企业在关联投标品种时选择了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目录,请选择有误的企业在2012年8月7日前登陆“招标管理系统”,选择“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相应目录进行投标。
三、不能提供FDA认证或欧盟CE认证网页查询链接的,需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递交的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2012年9月6日报价前,原注册证到期,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再注册且药监部门已受理的(以受理通知书上的受理日期为准),可参与投标,但在报价前仍未取得新注册证的不能报价(按采购文件和相关通知执行)。对注册证延期的品种,需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该产品正在重新注册审批期间的证明文件或国家局对该产品延期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递交的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五、投标企业申报投标产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7日,请各投标企业登陆 “招标管理系统”对数据管理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投标(组套商品关联),审核通过的投标产品需点击“添加投标组套”投标后才能参与报价。
六、同一个生产商的同一产品,在不同的维护组套中报价必须相同,如出现报价不同时,取该产品在不同组套中的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采购文件第三十一页的“直接中标”是指组套或捆绑目录内的所有组件产品均有最高限价,且按组套内所有组件均达到“直接中标”降价幅度的才能直接中标。组套内某个组件产品没有最高限价或整个组套达到降价幅度的均不能直接中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