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各生产商、投标企业:
现将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会议研究决定,对数据管理系统已经通过审核的产品开放关联,关联时间从2012年8月13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止,请各投标企业登陆“招标管理系统”对已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投标。在产品关联过程中,投标企业如找不到可关联的产品时,请登录“数据管理系统”查看产品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只有在数据管理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产品才能进行投标关联。投标进口产品的企业,找不到可关联产品的,请及时与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联系开通投标产品关联权限。允许开通权限仅限于原已递交进口产品实际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或销售协议并审核通过的,原未递交相关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企业投标资质证明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请已选择产品投标的企业登陆 “招标管理系统”查看投标品种审核情况,对需要补充材料的,请各投标企业及时递交相关资料,对审核拒绝的,请各投标企业或生产商登录“数据管理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
三、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总配送商或分配送商,包括招标管理系统中默认的总配送商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批后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合格配送商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与配送商报名的企业(含招标管理系统默认的未参与报名的总配送商)不能作为总配送商,但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批后公布的合格配送商中选择总配送商。
四、请各配送商按2012年8月7日挂网公示的《关于公示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审核情况的通知》要求,在2012年8月20日前递交所缺资料或完成配送商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工作。
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质证明材料参与配送商报名或未及时补充澄清资料审核未通过的配送商,将纳入下一批配送商名单。第二批配送商报名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