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医用耗材购销行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和我省医改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透明有序、利国惠民的宗旨,遵循积极、稳妥、创新、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合理限价、品牌筛选和竞价谈判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医用耗材中标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第三条 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纠风、卫生、发展改革、社会保障、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和检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做好并监督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第四条 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第五条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第六条 参加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采购工作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第二章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名词定义
第七条 名词定义
一、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是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平台,为河南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网上医用耗材采购:指采购人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或中标人委托的配送公司进行配送的活动。以下简称网上采购。
三、采购人:指参加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
四、投标人:指参加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
五、中标人:指通过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最终形成供采购人选择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
六、中标目录:指通过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最终形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医用耗材中标目录。
第三章 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
第八条 集中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目录是指根据采购人临床需求,按照分类别、分批次、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经专家论证,由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公布的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
第九条 产品分类
依据产品用途、材质、制法、使用方法等的不同,分为不同类别。
第四章 投标人网上报名及材料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