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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关于办理2012年荆州市耗材采购中标产品委托配送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2/9/5
摘要: 【荆州】关于办理2012年荆州市耗材采购中标产品委托配送的要求 2012/9/5

一、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其中标产品可以由生产企业或投标人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委托配送商代理配送。委托配送的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对配送的产品承担连带责任。一个投标人的中标产品在一家医疗机构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配送商。

二、配送商必须是通过资质审核的合格单位,凡未通过资质审核的配送企业必须递交下列资料,于920日前交到经办机构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配送。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副本上有今年年检记录,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见招标文件37页)

6、质量及配送时间承诺书;(原件,见招标文件40页)

三、办理委托配送手续如下:

A、委托配送的申请:由中标人填写《委托配送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意见。(申请表见附件)

B、委托配送的备案管理:将《委托配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中标企业、委托配送企业、医院三方盖章及签署了同意意见的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备案。

C、经办机构通过审核后,将在《委托配送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及加盖公章交给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根据此申请表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

四、办理委托配送时间:201296日至2012927日(工作日)。

附件:委托配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