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促进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切实让利于患者,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卫规财[2009]7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经平顶山市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平顶山市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组织平顶山市医疗机构进行2012年度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标工作,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科室要派专人负责做好招标品规上报及汇总工作。召开临床使用科室主任会议,在2011年度全市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基础上逐科室统计需要增补的品规,今后凡是未在中标范围的耗材将不能进入临床科室使用,未认真进行此项工作的将对医院及耗材采购科室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医疗单位医用耗材使用、采购、招标科室要密切配合全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按时完成市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给的各项任务,市直医疗机构需抽取一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共同配合协助做好我市本次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本辖区医疗单位参加招标采购工作,推动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医疗机构招标品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
五、本次招标公告从即日起开始发布,投标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请凭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平顶山卫生监察与招标采购网”完善产品及投标企业信息。
六、投标企业信息、联系人、电话号码变更或密码丢失的,需投标企业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将纸质资料递交后重新变更。新增投标企业请按照《投标企业资质预审文件》要求与2012年10月20日前,将投标资质材料送达至市卫生局招标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网上申报程序。
地址:市中心血站西配楼二楼(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孙 岩 联系电话:0375- 3287900
4976032
二O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表一: 2012年度医用耗材增补产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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