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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1
摘要: 【清远】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10/21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12-013AG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清城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包括:1、骨科用外固定耗材;2、口腔科耗材;3、护理类耗材;4、透析器及透析管路;5、麻醉科耗材;6、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7、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8、内分泌科使用耗材;9、消毒类产品;10、各类试剂;11、检验耗材;12、其他耗材。

四、协议采购周期:12个月,即201311日至20131231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医用耗材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的规定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消毒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合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来源。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1022830分起至201211217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资格预审文件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11209时起至20121120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九、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1121930分;

2、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2121111时正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三、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先生

话:0763-393995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卫权、黄倚江

话:0763-3378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