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卫函〔2012〕121号)文件精神,经“宜昌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指导委员会”、“宜昌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23日已经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提出备案采购的产品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满后(2012年10月30日),对无疑议产品给医疗机构及供应商发放“备案采购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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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