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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关于焦作第十二次医用耗材招标报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5
摘要: 【焦作】关于焦作第十二次医用耗材招标报价的通知 2012/11/5

一、报价原则

投标人对被招标办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报价,未通过审核的产品将不能报价。

原则上本期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去年的中标价,不能超过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不能超过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

二、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报价表;

2、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即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耗材报价中每个品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实际成本价(包括进货成本和仓储、运输、管理等费用),否则按废标论处。

4、纸质报价表应单独密封,投入标箱,必须与网上报价一致。

三、网上报价

投标人进入报价阶段后先点“设置报价密码”,根据提示设置报价密码(数字或字母均可),密码必须牢记保存,因为在随后的产品报价和远程开标解密都需用到这个密码。密码设置完后点产品报价,输入密码登陆进入报价界面。投标人在报价时按照最小包装单位报价。报价单位为元,填写小写数字,完成之后点“保存”。投标人如需修改报价必须在有效的报价时间段内进行修改,其他时间段无效。(详细网上产品报价及网络远程开标要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报价时间115-11月7日下午11点30截止报价。

四、开标时间118日上午9点整,利用互联网和投标系统网上远程开标。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