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盘锦市卫生局,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对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及其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参加。
一、投标人:
国内医疗器械或检验试剂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其他经营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二、采购品种:
详见《2013年度盘锦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目录》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份。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5)企业代码证(6)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购买标书汇款可电汇到帐户(工商银行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后将回执及上述文件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02@163.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届时开通投标平台(上报投标品种)和申报平台(厂家新增品种)账号,投标企业凭账号进入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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