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需要,拟开展我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第一批)长期备案采购产品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范围:
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拟长期备案采购的产品(具体产品另行通知)。
二、议价时间:
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5日
三、议价方式:
我中心将采用书面议价的方式,将长期备案采购产品议价价格传真至相关企业,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戴真桢 陈林杰;联系电话:0571-86401915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