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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关于办理2013年荆门市中标产品委托配送的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2/27
摘要: 【荆门】关于办理2013年荆门市中标产品委托配送的要求的通知 2013/2/27

一、中标单位的中标产品可以由中标单位直接配送,也可以由中标单位委托配送商代理配送。委托配送的中标单位对配送的产品承担连带质量保证责任。一个中标单位的中标产品在一家医疗机构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配送商。

二、配送商必须是通过资质审核的合格单位,凡未通过资质审核的配送企业必须递交下列资料,通过资质审核合格后才能配送。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副本上有2012年年检记录,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36页)

6、质量及配送时间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39页)

三、办理委托配送手续如下:

A、委托配送的申请:由中标单位填写《委托配送申请表》,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在《委托配送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申请表见附件)

B、委托配送的备案管理:由配送企业将《委托配送申请表》三方盖章及签署了同意意见的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备案。

C、经办机构对《委托配送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给配送企业发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