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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部分产品需要澄清包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7
摘要: 【广西】关于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部分产品需要澄清包装单位的通知 广西 2013/3/7

集中采购部分产品需要澄清包装单位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经济技术标评审及报价解密后,发现部分产品的包装单位与该目录的报价单位不一致,无法确定是否按照统一的报价单位换算后报价,影响商品包分值和综合折扣率的计算。现将这部分产品挂网公示(详见附件),请涉及的投标企业递交相关材料进行澄清,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的材料

(一)澄清函:澄清函须注明产品组件编码、组件名称、产品包装单位等,以及说明包装单位与报价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

(二)说明该产品所报价格是否已按现报价单位换算后的价格报价。

(三)递交可以体现产品包装单位能按报价单位换算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递交方式和要求

采用“双轨核对制”的方式递交材料

(一)投标企业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网址:http://www.gxyxzb.gov.cn:8009/)按要求逐项填写澄清内容,提交并打印成纸质版澄清函连同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企业被授权人递交(具体操作方法参考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最新下载”处中的咨询答疑系统操作手册)。

(二)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直接递交纸质材料,不用在“咨询答疑系统”中提交。

(三)所有递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递交时间

20130307日――20130315

四、递交地点

材料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五、特别提醒

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所递交的材料不能澄清产品包装单位与报价单位换算关系的产品,导致无法按规则计算中标结果的将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附件:包装单位与报价单位不一致的产品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