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集中补充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药采办字[2013]4号
自治区药采中心、各有关企业: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补充采购实施细则》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