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药三统一办发﹝2013﹞3号)精神,陕西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心脏及周围血管介入部分)集中采购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参加。
一、采购实施范围: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执行集中采购结果。
二、采购范围:详见《陕西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心脏及周围血管介入部分)》。
三、申报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
四、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
五、采购方式:公开限价、品牌筛选、综合评审、竞价议价。
六、采购文件获取办法: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下载。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13年 4 月15日至4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西安市高新六路11号天河企业集团院内)。
4、邮编:710065
5、联系电话:029-63329651 029-63329652
八、报名方法:申报企业按采购文件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须知)报名,领取网上用户名及密码。
九、申报材料递交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申报企业即可递交申报材料。
十、网上报价及解密
1、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十一、工作机构
1、名称: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三楼
3、电话及传真:029-62288275
4、电子邮箱:sxsyxcg@126.com
十二、监督机构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三楼监督组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十三、注意事项:
相关企业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关注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通知要求跟进采购工作进程,并对各阶段工作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按照要求提交各类材料或者对阶段工作未及时做出实质性响应,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