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确认价格的供应商于4月21日前把结果传真到我中心(请写清具体的品种、编号、报价企业,认可的写:同意及认可的价格;不认可的写: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于4月19日来我中心确认,传真号码0515-8810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