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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非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中标企业予以不良记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6/20
摘要: 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非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中标企业予以不良记录的通知 青海 2013/6/20

各药品中标企业、医用耗材中标企业:

为了促进中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配送工作,根据《青海省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试行)》(青卫药械〔2012〕2号),决定对中标后不供应、配送产品,经多次警告、督促仍无任何回应的江苏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非基本药物中标企业和河南省华康卫材有限公司等3家一般医用耗材中标企业予以不良记录,其所有中标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予以废标,上述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附件: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青海省药品监督委员会、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各州(地、市)

卫生局,厅属各医院、系统、行业医院。

青海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

校对:陈  岩

附件

 

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中标企业

类型

中标品规数

应供货品规数

实际供货品规数

江苏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8

3

0

安徽辉克药业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3

2

0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3

2

0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3

1

0

生命科技(中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2

1

0

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4

1

0

海南中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基本药物

2

2

0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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