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心脏及周围血管介入部分)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及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综合协调联席会议(第8次)要求,现将审核通过产品的限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以企业两次填报的全国最低中标价、陕西省医疗机构最低供货价,采集的五省和卫生部价格数据,医疗机构填报价格取低值作为限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请企业注意公示产品的“包装数量”和“单位”。
二、对于企业两次均未填报全国最低中标价、陕西省医疗机构最低供货价的产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
三、采集的五省价格数据来源:河南、浙江、湖南、甘肃、四川。
四、递交购进价格的陕西省医疗机构(详见附件3)。
五、公示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8日。
申投诉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7月8日17时(以纸质资料递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11号天河企业集团。
咨询电话:63329651 63329652
附件1:审核通过产品限价结果公示表
附件2:未填报价格信息的产品
附件3:采集的医疗机构名单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