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2013年下半年的目录外耗材试剂备案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各单位因临床需求需要使用目录外品种的,请申报备案采购。
申报时医疗机构须填写备案品种申请表、提交备案产品资质材料(产品生产企业三证、配送企业代理授权)、备案品种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备案品种表及汇总表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由主管院长签字方有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9月20日。不接受生产企业的直接备案请求。
特此通知
镇江市药管办
20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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