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工作,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确保医用耗材的安全、及时、足量供应。现对医用耗材配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制度,配送企业(含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要按网上公布的入围产品目录所注明的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和材质等供应合格的产品,不得涨价和变更包装、规格型号和材质等。
二、严格遵守配送协议承诺,不论采购人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金额多少,配送企业均应按承诺按时保质保量保证配送。
三、对因配送企业的原因,不供货、不足额供货或不按时供货影响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列入不良企业记录名单,暂停配送权、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罚。
四、尽快与医疗机构做好医用耗材议价工作,并按要求签订采购购销合同,办理合同备案。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