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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27
摘要: 【包头】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通知 2013/9/27

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工作,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确保医用耗材的安全、及时、足量供应。现对医用耗材配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制度,配送企业(含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要按网上公布的入围产品目录所注明的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和材质等供应合格的产品,不得涨价和变更包装、规格型号和材质等。

二、严格遵守配送协议承诺,不论采购人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金额多少,配送企业均应按承诺按时保质保量保证配送。

三、对因配送企业的原因,不供货、不足额供货或不按时供货影响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列入不良企业记录名单,暂停配送权、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罚。

四、尽快与医疗机构做好医用耗材议价工作,并按要求签订采购购销合同,办理合同备案。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