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境外产品一级代理商):
为做好焦作市第十三次医用耗材投标产品材料递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材料构成
(一)投标函
(二)投标承诺函
(三)对远程开标的声明
(四)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
(五)产品材料
(1)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附页的复印件或制造认可表;
(2)通过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E认证的投标产品,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说明书。
二、材料装订要求
(一)装订材料顺序按照附件1要求装订。
(二)递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如为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文件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需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对递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产品材料准备齐全后应一次性递交完毕,传真件和邮递件不予受理。
三、纸质投标价格表
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包装,到我中心投递到第十三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密封标箱内。
四、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4日前。
地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焦作市普及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递交材料期间,节假日正常上班。
咨询电话:0391-2920095、2920582
附件:1、产品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附表:1焦作市第十三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资质材料
焦作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