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知函的查询对象为投标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请到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检察院开具)和项目经理或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投标代表。
二、开具告知函的有效时间,本次招标项目发公告时间前一个月开具的告知函和招标项目报名期间开具的告知函均为有效时间内开具的证件。
三、开具告知函需提供的证件。
1、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请查询的,需提交查询申请、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3、受委托进行查询的,需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参加招投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当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