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及2013年10月22日《关于2012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补充竞价议价品种价格调整的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议价限价目录》需进行价格调整的人机对话补充议价品种和专家建议价(详见附件)挂网公布,具体调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价格调整时间:
2013年10月24日11:00―14:00。
二、部分《议价限价目录》第一次议价报价品种和专家参考价见附件。
三、第一次议价报价方法
所涉及的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专家建议价自行在报价系统内对需议价报价的品种进行价格调整,所填价格不能高于2013年1月5日的报价价格,企业价格调整后低于专家建议价的中标,高于专家建议价的再进行一次议价报价。(第二次报价议价拟在2013年10月24日下午挂网公布,请涉及的投标企业密切关注挂网通知)
四、价格调整方法
需进行价格调整的部分《议价限价目录》人机对话补充议价品种的投标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xyxzb.gov.cn:5004/)根据专家建议价自行进行价格调整,调整的价格不能高于上一轮价格;企业价格调整后低于专家建议价的中标,高于专家建议价的需再进行一次议价。
四、价格调整注意事项
(一)价格调整使用的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二)组套价格为组套内所有组件的所填价格之和。所填价格为“0”视为赠送,无论是否接受专家建议价均需要填报价格,不填价格的视为放弃。
(三)同一组件(相同厂家)在不同组套内的只填一个价格,如出现不同价格则取最低价作为该组件的价格。
(四)在价格调整规定时间内可以任意修改所填价格。
(五)各投标企业在价格调整时要仔细确认所填价格,价格调整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价格。
五、特别提醒
(一)需进行价格调整的人机对话补充议价品种投标企业要密切关注价格调整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价格调整,错过价格调整时间的后果自负。
(二)第一次价格调整高于专家建议价的产品需再进行一次议价,专家重新制定的第二次建议价可能比第一次低,也可能高,企业第一次没有调整价格的只能按第二次的专家建议价进行调整,请各投标企业谨慎调价。
(三)以商品包为单位中标,商品包内一个产品最终价格高于专家参考价,则商品包内的所有产品均淘汰。
附件: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议价限价目录》补充议价第一次议价报价品种及专家建议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