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采购 > 【广西】关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
【广西】关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
摘要: 【广西】关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 广西 2013/10/25

根据《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及20131022日《关于2012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补充竞价议价品种价格调整的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采供血机构需进行价格调整的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和产品标准价(详见附件)挂网公布,并将投标企业价格调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时间

20131025 16301930

二、价格调整品种

需进行价格调整的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和产品标准价详见附件。

三、价格调整方法

所涉及的投标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xyxzb.gov.cn:5004/),根据专家制定的产品标准价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标准价的产品直接中标(不限中标名额)。

四、价格调整注意事项

(一)需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标准价单位为“只”,请各投标企业统一按标准价调整。

(二)价格调整使用的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三)组件所填价格为“0”视为赠送,无论是否接受产品标准价均需要填报价格,不填价格的视为放弃。

(四)在价格调整规定时间内可以任意修改所填价格。

(五)各投标企业在价格调整时要仔细确认所填价格,价格调整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价格。

五、特别提醒

需进行价格调整的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投标企业要密切关注价格调整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价格调整,错过价格调整时间的后果自负。

附件: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自行采购目录》产品和产品标准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