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文件和投标产品文件的电子版材料有什么格式要求?
答:申报产品目录总表(即附件6)和申报产品销售记录表(即附件8)应提交excel表格(被授权人签字不用填写),其余投标资料提交word文档或扫描件。申报产品若在我省医疗机构无销售记录的,需在申报产品销售记录表中标注“无”。
2.型式检验报告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国家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厂家自检报告均为认定依据。如产品有多个检测报告,则均要递交。对其中的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以及再注册检验报告,则不予认可。
型式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应在 2010 年1 月 1 日之后,投标人应在2013年11月7日前将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受理窗口。
3.被授权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递交投标材料?
答:不可以。所有投标相关材料均需被授权人亲自到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受理窗口递交。
友情提醒: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17:00,请符合条件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递交投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