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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关于收取10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
摘要: 【锦州】关于收取10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江西 2013/11/1

各中标企业、配送企业(供应商):

《锦州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执行期为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2013年2月1日正式开始网上采购。现将收取代理服务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方法:企业可登录平台点击“网上采购管理”项下的“代理费查询”按日期搜索查询应交纳代理费金额,也可查询相关中标品种在此期间发生的实际采购量、已经交付的费用和应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相关数据。
二、缴费时段:按月收取代理费,本次为2013年10月01日―2013年10月31日发生的实际采购量计算代理费金额。
三、收取时间:每月01日到10日收取上月应收代理费
四、收取方式:企业可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缴纳结算代理费。汇款后请通知我公司。
开据发票时间:11月20日之前。
开据发收款单位:户名: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帐号:06-1880 0104 0015 788
联系电话:024-23512267 024-23512027

序号 供货企业名称 累计未缴纳代理费
1 北京惠泽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1943
2 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7
3 北京朗达科技有限公司 599
4 北京诺和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8
5 北京天华轩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4
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6
7 北京新胜浩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366
8 长春康卫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367
9 长春市福瑞康商贸有限公司 60
10 长春兆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857
11 大连得升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207
12 大连鑫海缘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