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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高新区学校大庆市高新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
发布时间:2024/10/25
摘要: 大庆市高新区学校大庆市高新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 黑龙江 2024/10/25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黑龙江 地区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市高新区学校
所含内容 防疫招标

(一)原料食材要求:

1.面、米、油、肉、调味品、蔬菜、水果、生鲜类等要原料需经正规渠道采购。

2.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原材料质量合格。

3.严格控制食材的新鲜度,水产品、蔬菜、水果、肉类原则上当天采购当天使用。 4.鲜肉必须经过检疫,并提供检疫证明。

5.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所提供的证件(盖公章并签字,同时原件备查)。

6.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二)卫生和防疫要求:

1.食品及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 《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及采购人的要求。

2.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以及食品检验员合格证书。

3.不得聘用患有传染病的人员。

4.做好防疫工作,保证无老鼠、蟑螂、苍蝇等传染源。

(三)食材配送

1.货物交付

由供应商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2.交货时限

(1) 采购人发出订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1小时内确认并回复采购人。

24小时内完成送货上门。临时加急订单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临时送货、退货、换货要求,需在2小时以内完成(提 供书面承诺)。

3、集货配送

(1)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一台送货专用车辆 (配置保鲜功能,以便停滞期 间,保证商品新鲜) 。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2)供应商具有食材配送所需的实体店面、保鲜库、冷冻库。应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宜冷藏或冷冻保存,食材食品运送按照季节不同进行保护。运输冻肉、禽、水产等 食材食品应使用冷藏保鲜用冰的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供应商应对冻货、易损类、肉类、鱼类提供保护措施,保证原包装无压坏、破裂、变形等缺陷。食材食品配送完成后不能对采购人食堂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3) 运送的食材食品应按照种类的不同进行单独包装,不得混装,需要叠 放的食材食品应按照食材食品的耐压程度进行叠放。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 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 半成品加工方法,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成品食用方法。

(4) 配送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并提供证明。

(5) 供应商必须保证食材食品按照采购人要求准时配送,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后,由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 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4.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作条款:

(1)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

(2) 中标单位供应食品原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3) 中标单位供应实物分量不足的;

(4) 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食堂供应中断经协商无效的。

四、 验收要求:

1.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材食品需提供送货单,必须经采购人相关人员验 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 量、价格、数量、包装等方面。采购人将不定期到市场进行价格调查。

2.采购人对食材食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采购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

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 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按照“ 问题 ”食材食品3倍货款在 结算时予以扣除并书面警告供货方,造成其他损失供货方仍应继续赔偿。 3.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肉蛋水产类食材食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否则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4.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有权拒收。

5.若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量要求达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损失。

6.每月结款时采购方进行货品比价,保证供货商当月货款价格最低。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方供货 (不可抗原因除外),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4小时内通知采购方,否则承担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2)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一次扣除当月总结算金额10%,且供应商提供补救措施,超过三次解除供货合同。

(3)采购人需临时补充食材食品的,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

(4)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 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立即停止供应商供货并扣除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解除供货合同。

(5) 凡供应食材食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现象,一经查实,采购人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货款。

(6)若因供应商提供虚,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