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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53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3
摘要: 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53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 2024/11/13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大连市口腔医院 联系方式 王主任 0411-88156193
代理机构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陈聪 0411-88156193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口腔设备招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

采购单位大连市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 23:58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聪 刘永维 孙波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56193
采购单位大连市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9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0411-84651329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聪 刘永维 孙波 0411-88156193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松风技工设备定点维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设备产品配件为唯一对设备参数符合配件。售后服务维修必须有厂家经过培训和授权的资质的公司进行维修售后,产品生产厂家不对第三方提供维修配件和维修技术培训,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茂泰全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7号(21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口腔医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93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411-8465132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935号

联系电话:0411-8465132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聪 刘永维 孙波 0411-8815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