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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臂麻醉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4
摘要: 双臂麻醉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吉林 2024/11/14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双臂麻醉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吉林 地区 长春市
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联系方式 吉林医院 0431-82903702
代理机构 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曹波 13394306657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4-11-01419(2024ZCZB1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臂麻醉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满足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标准,重要条款负偏离总数不得超过8项(含8项)否则按废标处理。”更正为“投标满足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标准,普通条款负偏离总数不得超过9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每有一项重要条款负偏离,扣0.5分,满分19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每有一项重要条款负偏离,扣3分,满分24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每有一项普通条款负偏离,扣2分,满分14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每有一项普通条款负偏离,扣1分,满分9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无影灯吊塔吊柱商务服务要求”参数部分重复去掉。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人:李玲

联系方式:0431-8290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钜城上景A3-2栋8楼

联系方式:13394306657(曹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波

电 话:13394306657(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来源: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曹波

复审:刘佳佳

终审:孙丽萍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11.14).pdf

68.7K

双臂麻醉吊塔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1.14).pdf

498.6K